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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签订合同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9-05-20   一级建造师

   导语:2019年考试时间:9月22至23日。为了大家更充分且全方面的复习,团队特编辑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辅导资料,希望对考生的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重点解析]
  上面这段文字需要很好地掌握。尤其需要注意掌握:
  1.什么时间内要签订合同。注意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而不是收到之日起30日内,也不是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0日内。
  2.按照什么签订合同。
  3.不得订立阴阳合同。
  4.互相提交的是什么担保。
  5.什么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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