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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必考知识点复习:合同的订立
发布时间:2019-05-20   一级建造师

导语:一级造师考试即将开始,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可以更好的投入一级建造师的学习之中,编辑团队第一时间为您发布最新的考试知识点以及解析,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

    2019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合同订立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如果合同不存在,也就谈不上合同履行等问题;尽管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但二者密切联系,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订立需要如下条件:
    (1)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2)经过要约与承诺;
    (3)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中要约、承诺在合同订立上具有决定性意义。
    合同订立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为了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掌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重点解析]
    理解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合同订立仅仅表示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一定就会马上生效。因为当事人可能会约定生效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了生效的条件,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所以说,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一)要约的概念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如果不特定,则受要约人无法对之作出承诺,也就无法与之签订合同。这样的意思表示就不能称得上是要约。例如,某承包商在街头见到一张出售建筑材料的广告,但是广告上面并没有材料供应商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则即使该承包商计划购买这批材料,也由于无法找到材料供应商而不能签订购买材料的合同。
    所以,无法确定要约人的要约就不能称得上要约。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由于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因此,没有订立合同意图的意思表示不能是要约。例如,某承包商与某材料供应商聚会,交谈之中,材料供应商向承包商介绍了自己目前存有大量的建筑材料,并对该批材料的性能进行了详细地描述。这不能认为是要约,因为材料供应商并没有将这批材料出售给承包商的意图。
    所以,没有订立合同意图的意思表示也不能称得上是要约。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只有发出,才能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如果没有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就无从知道要约的内容,自然也就无法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必须是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例如,某投标人计划对某开发商的建设项目进行投标,但是在投递标书的时候却误将标书送给了另一个开发商。尽管要约已经发出,但是由于该受要约人不是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因此,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受要约人错误的要约也不能称得上是要约。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这是《合同法》对要约的明确规定。如果要约的内容不具体明确,受要约人就无法对之作出承诺。如果受要约人对之进行了补充修改而做出了承诺,就要认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其承诺也就不能是承诺了。
    所以,要约的内容不明确的要约也不能称得上是要约,而仅能视为要约邀请。
    [重点解析]
    1.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
    2.合同订立的方式是要约、承诺;而合同订立的形式则包括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
    3.注意掌握要约的概念。
    4.注意掌握要约应当满足的两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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