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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式_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考点【2019年】
发布时间:2019-05-12 14:54:11   来源:好学通网校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法的形式_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考点【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16-17日进行,为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特别整理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章节考点,希望考生认真学习.一级建造师课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2019年为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特别整理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点,更多备考资料可关注网校[]频道或点击网站右下角在线客服咨询!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l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它包括四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 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 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法的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在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