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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手了!本月起严查工程领域“挂证”
发布时间:2019-04-05   一级建造师
北京出手了!本月起严查工程领域“挂证”(图1)王晨瑀 制图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通知介绍,自2019年4月至8月对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市住建委方面介绍,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注册人员在多个单位同时参保缴费等情况。

按照通知公布的内容,在自查自纠阶段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单位,需要对照注册异常人员名单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各排查牵头单位。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挂证”行为处理。

据介绍,全面排查工作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从严查处,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对排查中发现“挂证”问题突出的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参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对其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行为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其申请企业资质延续、增项、升级等有关事项进行重点审查;

对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排查;对排查后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且逾期不改的,依法撤回企业相应资质。

对排查中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人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其重新申请注册许可时进行重点审查。